关于劳动法的问题,希望律师解答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老板涨工资,没给我涨多少钱,还不希望我走,我觉得工资太少,就想辞职,对方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我留下了不少劳动证据,如果我以书面形势通知用人单位离职,需要在辞职信中说明因不签劳动合同而提出的辞职吗?如果没写这个明原因,打官司是不是会对自己不利?

如果工作不超过一年,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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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9
你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没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双倍支付你的工资。另外,你离职的话,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应当支付给你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2个回答  2018-11-29
你在公司工作多久了,不少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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