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工作量,不调薪,本人不接受,公司能这样炒我吗?能得到多少个赔偿?

公司性质是餐饮业,我是一名收银主管,公司炒了一名复核员,将她的工作量转交了一半给我,我要求加薪,当时人事经理及本部领导都说要沟通,我就答应做一个月,如果不加薪,我只会做原收银主管的工作,近期我发现公司已在外面进行招聘我的岗位,现在想向律师提出几个问题,看看能否解答,感谢!
问题1:如果公司炒我,需要赔几个月?(我是2008年10月14日进入此公司工作的)
问题2:如果公司赔偿不合理,我能否不接受赔偿,公司还能炒我吗?
问题3:现在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即炒即走的,是否赔在职月份的双倍数,年假是否还是三倍赔偿的?
谢谢
每个岗位都有一份职位说明的,如果招聘入来是做出纳的,但公司将个清洁阿姨和文员都炒了,将其工作转交给出纳,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及单位的,不是只向单位而发的

补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公司赔偿不合理,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公司非法解除合同的,则可以要求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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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7
如果是在上班时间内,增加工作量是正常的,本来就是随机变的事情。
你不愿意做的话辞退你又不违法,为什么赔你?

如果是需要加班才能完成,那么可以提出需要加班费,这个是法律支持的。
实在是做不完忙不过来的话老板会增加人手的,老板也不会因小失大,让顾客抱怨慢的。

我觉得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有担当、有和公司共进退的精神,不能什么都向钱看。追问

你真有问题呀

第2个回答  2011-02-17
您好!
根据你所述情况及提出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若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
2、若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3、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有进一步想询问的,扣扣见我的名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2-21
满一年 赔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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