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家香港公司上海代表处干了1年多(去年11月初进来的),签的是派遣合同,与外服签的,不是和代表处,三年期。
由于一同事离职,领导把她的工作分摊给我和另外一位同事,现在另外一位同事也因家里出事情,请了两周的假。现在是我一人干好几个人的活,如果我拒绝干增加的工作量,而被公司开除,我应该怎么算赔偿款?
我记得经济法有提到,我记得劳动法规定:确实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此工作或许生病后安排岗位不能胜任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没按劳动法,没根据的开除员工,是否应该赔偿双倍的工资?
追答是的,合同期内没根据的开除员工,是应该赔偿的!
追问违法劳动法,应该是双倍赔偿吧?
追答是的!双倍工资!
可是我工作还是在做的,只是积极性不高,有些邮件装作没看见。
追答这是反映你的劳动态度问题,如果你被解雇或退回,不是你个人意愿的话,应该补偿的。
追问请问怎么给赔偿法,是协商解决赔偿款还是有什么法定依据的?
追答主要看你在这家企业连续工作年限了,你查一下劳动合同法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