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一间公司上班一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当时只签了一份入职表,现在我辞职,但公司不发工资。

老板说要提前30天辞职才能马上离职,我走的话会扣我工资,而且说我工资还不够她扣,坚决不支付工资,还有另外一个同事也是这样。请问你能帮我解答分析下吗?能不能去劳动局告投诉维护我的权益?

  劳动案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并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我是劳动法咨询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复印下身份证、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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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3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所以,单位无权扣押你的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立即支付工资;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1-02-23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
同时,你也可以去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和补偿金。申请仲裁前请提前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第3个回答  2011-02-23
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你需要准备相关资料,证明你在这个公司上班,如考勤记录,工资条、老板签字的报销单等。
第4个回答  2011-02-23
你先把你签订的劳动合同贴出来看一下,回答问题才有针对性
第5个回答  2011-02-23
申请仲裁,
准备好你的证据,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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