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快2个月,没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现在我要辞职,公司老板说要扣除一半的

工资还有伙食费用和员工服装费,我要怎么办?

建议你直接去跟人事部门去沟通,让他们给你全工资,你的话语权在:
如果超过一个也未能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以后也就是你的第二个月要给双倍的工资,
另外要补缴你两个月的保险,这些是有法律支撑的,如果他要拒不和谈。
建议你去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去申诉,是可以要求第一个月工资、及第二个月双倍工资,补缴保险等费用
如果有疑问请追问。追问

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要出示什么样的证据呢?

追答

你的出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包括给你的工装、员工同时证明 等都可以

追问

但是我的出勤记录和工资发放凭证都在公司啊,

追答

亲,刚你问了工牌、是可以的,
包括你工资卡的发放记录去银行拉出来也很管用,
或者能从公司取证一些,更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13
劳动法所规定:不论试用期多长,必须在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可在合同中注明),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双倍工资赔偿(前3个月)。
且在试用期内,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3-05-1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劳动法是规定了劳动者自己离职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要走法律途径的话你就以单违法不签合同申请仲裁,主张以下补偿:
1.违法不签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后第一天开始到最后一天每月双倍工资
2.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退还工衣费100元
4.补缴社保.
由以上可知单位扣你一半的工资是不合法的,首先他没有在你工作一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公司也可能想通过扣你工资不让你走的可能,你若要辞职最好把以前的工资单及在这家公司的工作记录的相关证据留着。不过当前最好和你的上级或人事部沟通解决问题。
第3个回答  2013-05-13
你申请劳动仲裁

老板法盲或者装作法盲是很烦的
第4个回答  2013-05-13
因为是这样很多的公司在你入职面试的时候会提前和你说一下公司的制度。那么有很多公司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会在你入职的时候和请签订一套实习合同。上面会明显标志出,相关的辞职的政策 。 因为还有很多的公司制度是不同的!~就看哪家公司是否正规了追问

入职时没有签订合同的,后来我提出要走,在5月8号才出了个规章,告知我们辞职要扣

追答

他们要扣你上个月的一半工资吗 ? 还有你准备什么时候辞职,有的公司如果你提出辞职都必须15-30天提交书面申请 才不会扣工资的

第5个回答  2018-09-20
我现在也需遇到这样的情况,不知道怎么办,上了两个月班,现在要辞职,九月降温费也不给我,过节也不发东西,还说我没签合同,按临时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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