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拆迁房之后领房产证!

我家2002年购买的拆迁房,当时只是签了一份协议,据我所知没有去公正,现在准备领房产证,听说别人领这个房产证和原来的卖主产生了很多金钱上的纠纷。我想知道如果他们现在他们要收回房子或者要另外支付一大笔钱才帮我们去领房产证,我能寻求什么样的法律保护!家里都是工薪家庭是在无力支付一大笔钱!

你买拆迁房的协议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公证处不会为这样的协议做公证。
如果他们要收回房子,你只能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对方要求支付一笔钱才给你办房产证,(记住,这个房产证也是村里发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你只能掏钱,没有法律支持你。
即使你拿了这个房产证,严格说来,对方反悔的话,你的房产证也是无效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2
首先需要确定你购买的拆迁房是否可以买卖。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要根据不同的情形予以确定:

(一)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取得所有权超过5年后,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二)如果是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你02年购买的拆迁房,就需要看房屋到底是状态才能确定你的协议是不是有效的,有效的话就可以当做证据,不然他们要求你返还房屋的话,你只能要求返还购房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7
捡了芝麻,丢了芝麻。
第3个回答  2012-12-17
需要知道签订协议的内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