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问题。

最近看中了一套房子,一问才知道是拆迁安置房,经过中介了解:房东有购房合同,并且愿意在收取50%的现金首付款后,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而后等产权证办理后进行更名过户后,我拿过户后的产权证去银行办理按揭打尾款给他。
请问:
1、这种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方式是否有风险?风险主要是什么?
2、做了公证,是否公证有法律效应,房东是否还有可能一房二卖或者卷款潜逃?
3、这种交易方式是否对卖方有空子可钻?需要注意什么?
4、拆迁安置房如果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是否属性将和商品房一致?
谢谢回答,最好是中介朋友自身的解答,网上转帖的就不用了,我自己看得到。

1、其实购买二手房都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要看房有没有抵押,房产证是几个人的名字,卖房人的户口本上是几个人的名字。房子的共同持有者是否都同意卖房还有房屋是否已抵押,是否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要搞清卖方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中介公司还是房主,到底是产权人本人还是其代理人,房屋产权证是否齐全真实(一定要是正规的中介公司办理);要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这些细节往往都会是风险的弊端,买房时一定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
2、公正是一定具有法律效应,如果相关手续办理全面的话,一般是不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的,但一定要确定房子的真正持有者。以防卷款潜逃的情况发生,在签约协议之前一定要对卖房人有彻底的了解,如:居住地点、工作地点,甚至要对他的至亲的情况也也了解一些,这样有便于更好的以防万一。买房千万不能急,要一步步确定好才可以和房主进行签约。(建议在交谈时进行录音,情况允许也可以将卖方的相貌拍下)
3、有些事虽然不是绝对的,但买房这一大事还是要注意。有的时候以为有了合同就有了保障,但往往有些购房人就吃了合同的亏,合同里的每个字都要慎重,以防卖方在合理里埋下炸弹,所以在签约合同之前先将合同送去律师所咨询一下,如果对协议实在不放心也可以去律师事务所找个律师给你们起草一个。在确定没问题时再签也不迟。还有就是要打听一下房主为什么卖房子,(去楼下附近的商店或隔壁邻居那去打听一下,这方面你能知道房主的卖房的细节,也可以进一步确定房主)。要看看这房子是不是出过什么事。这方面因人而异。
也要避免是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收取50%的现金首付款,这方面是可以要求少给些的。。。特别需要约定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尽量加重其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
约定时间双方过户时卖方房产证有名字的人都必须房产交易中心,买方的如结婚要戴结婚证,没有结婚的要开单身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带齐,缴税的事就是双方协商谁交。(基本上都是买方交)交易中心把房子划给你的名下给你出具一张你一个星期后去领房产证的单子后,在交易中心的事情就办完了。你就要把剩余的房款全部给卖方付清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七天以后交80块钱去领你自己的房产证了!
4、拆迁安置房如果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属性将和商品房大概是一致的,这个你是可以完全放心的。也可以事先去到房管局去咨询一下,希望你买房顺利、成功(注:买房前一定要多方打听,做好全面备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12
1。这种交易风险很大,主要是现在的产权还是房东的,
2,公正的法律效应不是100%安全
3,卖方可以把房子要回来,最多退你钱,最好找房产律师协助办理。
4,有些商品房可以办双证就跟商品房一样可以流通,有些事办不了的哦,这个房的性质你应该到房管局去咨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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