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号我收到了公司对我的淘汰通知,(没有任何数据和理由支撑,因为我在我公司不是业绩最差的,也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也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其实当时我就知道是我的主管故意想搞我走,因为平时我就和她有很深的矛盾)11月10号我无意间发现了我主管恶意淘汰我的证据(11月9号晚我主管和高管在收集我平时不良数据时的通话录音),今天公司找我谈话告诉我他们承认自己的管理错误,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么N+3,要么继续任职。可是因为这件事是我发了微博并@了几个公司高管后公司才重视起来,因为这件事在公司闹的沸沸扬扬我根本不可能在公司继续待下去了,可是由于我现在还没有签这个解聘书,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寻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