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厂里上班两年了没合同,被无顾辞退,想得到陪尝,只有证人行吗。

如题所述

如果对方认可你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只有证人也可以;反之,如果不认可你是他们的员工,只有证人不够;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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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3
可以。你可以公司未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违法解除赔偿,11个月双倍工资赔偿,要求补缴社会养老保险或赔偿公司应负担的缴费金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3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劳动仲裁委员会,但是证明力相对来说比较弱,最好找到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第3个回答  2012-09-13
如果仅有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法院一般是不会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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