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没有签合同,现在被辞退了还有补尝吗

在工厂上班没有签合同,现在被辞退了还有补尝吗做够一年

按照你说的就是有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拿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工资;并且如果用人单位再劳动者用工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和你补签协议。
如果单位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单方面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那麼你可以申请维权,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赔偿金,有後续问题可以问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2-24
看解雇理由决定是否有补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个人过错解雇,没补偿金
单位原因解雇,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2-23
有啊,没有的话去告他
第3个回答  2018-02-23
有的追问

要怎样去操作呢

第4个回答  2018-02-23
像这样 没有补偿 最多也就给你发个当月工资追问

有补尝一个月工资就行啦

追答

不是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是你干了多少天 就给你多少天的工资

追问

干了一年,现在开工说不用我了,那怎么补

追答

干了一年 一年的工资没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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