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成都一二手房东!他违约我要违约金合理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成都青羊区文殊院附近租了一个单间!押一付三的那种,我也没拖欠过房租!到今年八月份二手房东打电话让我搬出去说是房东把房子卖啦,打了几个电话催,催的没法!我房租没到期我搬啦!后面房东来了,交接的时候我说我们按照签的合同协议(退押金房租和一个月的违约金)来就行,没想到二手房东人家不愿意啊!就只退了我押金,和剩下的房租都没退完。那我肯定也不愿意啊!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一起租房的一个室友因为工作原因要退房不租啦!结果这个二手房东说他违约不退房租和押金)。我就把门锁啦!就走啦。。。。。 重头戏来啦!第二天这个二手房东支付宝给我转了押金,房租的钱还少退了几十块!我肯定更不愿意啊,我当时就回复他啦!如果他敢撬锁我就报警,结果我过了两天去他真的就把锁撬啦!当然我也报警了,派出所的同志来先是按照他们流程走了一遍!结果是派出所的同志说我已经搬啦!二手房东有权利撬锁,那是人家的房子!瓦特!我惊讶啦!【好吧!我不懂中国的法律】我说我租的房子合同还没到期那房子就应该属于我个人领地!派出所民警说你已经搬走啦!这是经济纠纷,让我去法院起诉打官司!大家都知道出来打工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和他耗啊!个人经历以此告诫个位兄弟姐妹们租房一定要擦亮双眼,也别太老实啦!当时我不搬什么事都没有!都怪我自己太傻!下面是租房合约和聊天记录!押金我都还记错了是750 还给他少算啦

1、出门在外租房,房客就是一个弱者,应当依法维护权益。
2、如果对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如果你没有违约是对方违约,就应当对方支付违约金。
3、二房东就是二道贩子,尽量不要与二道贩子打交道,租房首先看房本,应当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二房东不是房主,就增大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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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7
在这个社会生存,还是得学点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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