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明白人帮帮我吧

我是10届本科毕业生,去年10月份在北京一家私企工作,月薪3000,可是一直没跟我签合同,我每次追问,都说过一阵和别人一起签,至今还没有签用工合同,今天发工资时候,说是保险(四险没有公积金)821块钱,全是由我自己出,我同学在国企,加公积金才500多啊,可是没有合同,我该怎么办啊?

  不用怕,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提供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常见的证据包括:工资记录、社保记录、工牌、考勤卡等,什么都没有的话,还可以提交你为企业办理业务的各种记录、工友的证言等等。
  你多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保法》对你会有帮助。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法,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获得双倍工资赔偿。
  2、你可以要求支付你的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你上班有6个月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你之前几个月没缴保险的你可以要求补缴)。
  保险全部让你个人承担是不对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依你当地社保局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准。你可以去社保局咨询一下。然后给单位谈,谈不妥的话就仲裁。如果你把单位告了,你就再这个单位待不下去了,你想好了。
  我和你的情况差不多,我怀孕他们把我辞退,领导还侮辱我的人格,导致我流产。我申请仲裁胜诉了,但公司不服又上诉了,现公司怕影响要求和解,补发我没上班到现在7个月工资,让我继续上班我没同意。法院还没判下来。
  加油,祝你好运!胜利了希望你能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同样需要帮助的打工者提供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10
用工之日起满一月的次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日,这段时间由于你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签,这段时间你的月工资是双倍的,好好搞吧,
第2个回答  2011-03-10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建议你固定证据,可以采取保留工资条、上班打的卡以及用手机留下录音等方式。追问

可是工资是发的现金啊,也不需要打卡啊

追答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是你提出主张权益的基础,因此你要在该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搜集出入证、工作证、招工通知、公司花名册、你的同事的证言、你的招工登记表等等等证据材料。私下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被采纳,但是该录音资料不能用违法手段获得,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不能作为单独证据,需要其他辅助证据。

第3个回答  2011-03-10
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报酬。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第4个回答  2011-03-11
首先,企业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不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要付员工双倍工资,直到入职满一年。第二,你要咨询企业给你缴纳保险的基数等等,因为员工自己承担部分是要从自己的工资扣除的,但是企业部分是要公司承担,现在所说的821块钱,不知道是不是个人公司部分都在里面,如果含有公司部分,那就是不合理的。按照我的经验,北京3000的工资,扣个人保险是到不了821的。
其次,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留能够证明自己是该企业员工的证据,然后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企业发放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由于企业多扣除了保险费用,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不足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第5个回答  2011-03-11
首先,没有合同的问题是这样的:没有合同并不代表你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你在公司工作就一定会有证明你们之间劳动关系的(比如说工资条,厂卡,考勤记录等等),这样一样能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只存在;
然后企业由于自身原因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有悖劳动法的,劳动法规定:公司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自工作后的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加入你是10年7月份入职,那么公司应该支付你从10年8月份至今的双倍工资;
最后就是保险问题,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比例承担的,养老:单位12%,个人8%,医疗(具体比例不知),工伤和失业是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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