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继承问题

法律上公房是不被遗产继承 那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私下写的继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有效力的请说明为什么

公房不能继承。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公房承租权,人民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向公房所有权所在的行政机关或单位申请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当事人坚持继承请求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该条规定的原因如下:要求继承公房承租权实际就是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问题,由于承租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和认定问题,属于公房管理单位的职权,法院不应越权代行,不宜在析产继承中一并解决。

因此,对于当事人请求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公房承租权的,法院不予支持或不予处理,告知当事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或产权单位申请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法院网-公房承租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的问题
第一,从权利属性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有明显的物权特征,是与用益物权相似,承租人作为权利人有权更完整地行使其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法律行为包括转租、转让,当然也应当包括继承。
第二,从权利取得方式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基于单位职工工作贡献大小、家庭人口及其他住房等情况产生的,不仅是赋予个人的价值回馈,更体现为个人和家庭的权益,因此从这种途径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应当可作为“遗产”在家庭和亲缘关系间进行继承。当然,由于分配取得的公有住房仍然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在继承方式上应当有别于其他私人财产。
第三,从公有住房管理模式的发展进程看,住房制度改革使公有住房承租权取得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是允许公有住房承租权通过有偿交换的方式,实现其交换价值。二是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购买。这即认可了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作为一项财产权利。因此,随着市场发展及住房制度的改革,公有住房承租权的性质已经发生了转变,从计划经济时期简单的福利待遇载体,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商品交换的标的物,其财产性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三是公有住房承租权在拆迁过程中可获得补偿。公有住房拆迁时,其承租人是符合补偿标准的。这也承认了公房承租权具体财产性,而可继承是财产性的重要表现。
第2个回答  2019-03-30
1、“
公房的户主去世后
他的子女的户口不在这个公房里
可以继承此公房吗
换句话说
他能和有户口在此公房的子女有同种权利继承此公房吗
”:
  (1)公房只是你外公的承租房,你外公对此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这公房不是遗产,你外公的子女不管户口是否在此房中,都无权要求继承此房,因为继承人能要求继承的,是你外公生前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这房子的产权是“公”家的、不是你外公的。
  (2)但你外公去世后:这公房,应由和你外公是同一户口、且在此房居住的人申请成为继续承租人,继续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此公房,但其他子女与此房无关了。
  2、“我妈
我舅舅
舅妈
我对此公房有何种权利
”:
  (1)你妈,你、你舅舅和你舅妈:都有申请继续承租此公房的权利,但你舅舅和你舅妈因为在此房居住,申请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但最终到底谁能成为继续承租人,还应由公房的所有权人决定。
  (2)除了申请成为继续承租人,很难有其他权利了。
  (3)如果不能成为继续承租人,你们想主张居住权也会很难。因为户口毕竟不与房屋使用权或所有权挂钩。
  3、“我也是学法的
希望别忽悠我”:如果你也是学法的,就好办了:自己到你所在地政府查找一下公房承租的相关规定,或者是在网上搜索一下也可以,看看就明白了。
  4、“公房是不存在继承这个问题的”:确实是,因为公房的产权属于公房的所有权人即单位或政府,公房不是个人财产、也就不能成为遗产,当然不能用于继承,否则就是侵犯公房所有权人__公家的财产所有权。
  5、“如果此公房拆迁
那么其他户口不在此公房的子女能不能分到相关的财产
”:应该是不能。
  (1)如果是还没有买断产权的公房:拆迁补偿只给继续承租人;
  (2)如果是你外公在世时已经买断产权:就不再是公房、而是你外公的个人财产了,这种情况下拆迁时,补偿款是你外公的遗产,你外公没有遗嘱时,补偿款由所有子女和你外婆共同继承,不管户口是否在此房中。
  6、“那么如果此公房拆迁
该怎么操作呢”:拆迁时,补偿应给现在的实际承租人。
  7、建议:
  (1)去看看,你外公去世后,实际承租人是否已经变更,如果已经变更为你舅舅和舅妈,没办法了:想得到一份补偿,只能是和你舅舅、你舅妈协商。
  (2)如果承租人还是你外公:你妈妈和你可以找公房的所有单位协商一下,看能不能确定你们为继续承租人。
  (3)另外,拆迁补偿,可能是按产权补偿和按户口补偿:如果是按产权补偿,你和你妈妈主张不了什么权利;
  但如果此次拆迁是按户口补偿的:你和你妈妈有权得到自己户口应得的那一份。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你好,
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房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因此以确定公房继承为内容的遗嘱无效,如果你是公房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则可以在公房承租人死后,去产权单位办理变更登记,继续承租该房屋。

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传承专家团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6-05
没有效力,因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追问

他们说房子是母亲的 他们要来分 我一个人一直都在公房里面居住 母亲去世过之前他们非要写个公房分配协议 后来我到 我单位说明了情况我一直在公房居住户口也在公房里面 我也是单位的退休职工 他们都没有在这里居住户口也没有在这里也不是单位职工 单位就同意了把承租人改成了我 他们能分到拆迁补偿吗?之前那个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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