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超过时效,鉴定结论有没有用,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伤残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已过,受害者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但是,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是客观的事实,之前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是对伤残程度的客观评价,并不因为诉讼时效已过丧失效力。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伤残程度较轻的,自受伤害之日起算;住院治疗的从出院之日起算;存在伤残的自伤残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算。

司法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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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5
1、伤残鉴定自签收之日算起,一年内起诉是有效的。当然,适合中止、中断的情况下,中止、中断之日起一年内起诉有效。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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