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在司法鉴定所做了伤残鉴定,总共三个部位伤残,但其中一项改鉴定所没有资质(超出鉴定),在第一次庭审中保险公司没有指出来,仅仅提出要求重新鉴定申请,法院准许,但对方过了时效日视为放弃权利,第二次庭审,保险公司律师提出该鉴定所无颅脑鉴定资质,但其他两个部位有鉴定资质,保险公司律师要整盘否定整个鉴定书。但法院审理认为,颅脑鉴定结论无效,不采信,但另外两个有资质,准予采信,并依法出判决书。
想问下:
1、像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提起上诉吗?
2、如果上诉的话,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二审法院会支持吗?(第一次庭审,法院给予时效,对方已经自动放弃)
谢谢您的解答。
法院判决认为,原告是自动放弃颅脑伤残鉴定那项,二审也将放弃颅脑鉴定(鉴定必须等出院后6个月以上,时间太长)。我和保险公司律师沟通了下,对方也建议不行在判决前重新做另外两个部位的伤残鉴定,这样基本上就复合保险公司内部的要求。
现在判决还没有下来,我意思是不行就做一个,这样判决下来,对方也不会上诉了,节省时间,但一审法官说不用做鉴定,可以直接判。我是怕二审反复,时间耗不起。
对啊,保险公司不申请的话,重新鉴定就不存在了,
二审维持是最省时间的
你可以走走其他的途径,,,,,,,,,,,,
毕竟案件被发回、改判,一审法院也是有影响的,
还有律师
他们去说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