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试着回答一下吧
首先 1 、你的房子已经十年了,在房屋防水等方面保修肯定是过了的(5年),还有保修期的部分
请看下面的条文:
住宅质量国家有的明文规定是这样的:合理使用年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民用住宅最短的耐久年限是25-50年)
这个“合理使用年限”大概也就是几十年吧,很明显,你所述的屋顶是属于主体结构工程的,你要是顶层的业主这个也属于防水方面,从防水层面肯定不管开发商事。你可以这样,找专门的质检部门检测,如房屋质检部门出具该房屋屋顶有重大质量问题,必须马上整改,那你可以找开发商了。
十年了开发商都不在了怎么办呢? 这个要另说了,等下说,先说你所说的墙体问题,除了承重墙以外其它墙体都不算开发商管了,而且上面你说的只是墙面脱落问题,属于墙面问题,与承重墙的保修性质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墙面部分是没有开发商什么事的了。
十年了,也不属于上面那条款里面的部分,那就要你们那一栋楼全体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出钱修,当时没有收取的话现在收。不能只由你或某个业主出。上面的屋顶问题,开发商真的很难搞定或者不在了,那还是认倒霉吧,和上面的墙体维修一样要用专项维修资金修。
这里就回答了你的第一问题 :室内墙体保修期是一年,注意,是室内的一年,室外的是5年,属于防水结构。
第二个问题:由于我不是工程专业的,对于你说的我只能猜测是墙面抹灰层脱落,这个也是过了保修期的,而且在你们的室内,这个要你家自己出钱修,不能动用维修资金。如果是公共部位你们想修的话就要大家一起出了,没什么事谁会想出钱修公共部位的墙体,除非不能住人了。
这个事你要牵头动工也是很困难的。
2、 现在来说说物业的责任:这方面物业是没有责任的,物业是提供服务的公司,业主付给的物业费是由9大项服务构成,保安保洁等员工工资、员工福利保险、公用设施设备养护、园林绿化、物业保险、物业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区域清洁和秩序维护费、其他业主同意费用。你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在这9项里面,这个你应该可以理解吧。
但是, 如果你们出钱要求物业帮忙修, 物业可以积极的和你们小区的业委会商量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去修,不过这个也是没有什么责任的。可能物业要你们自己修的原因应该是你们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里面没什么钱,要收起来也很困难的,物业怕麻烦。
你应该这样: 如果你觉得应该修,那就积极调动本栋楼业主,协商物业公司,找开发商应该没什么用的了。收费,让物业公司或者聘请专业维修公司来搞,这样也是对你的房子的保值,在出租房屋方面以后租金也会高一点呀。 另外如果你的是公有住房,你可以找你们单位呀,这个就好办一点,至少维修基金在你们单位手里,没有就要你们单位补交。
这里顺带说一下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方面的具体操作请参考
建设部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附送国务院规定的房屋保修部分内容:具体看你的购房合同。
合理使用年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民用住宅最短的耐久年限是25-50年)
5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个采暖期、供冷期:供热与供冷系统
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卫生洁具
6个月:灯具、电器开关
2个月:管道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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