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连续做了十二年,现在公司要把我辞退了,他须要陪尝我吗?

如题所述

  看什么原因辞退的,
  如果因为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其他情况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详见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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