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这个问题主要是对于这两个法条的关系问题。
宣告失踪,法律规定必须要“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这一条件。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就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有两种情况,(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也就是说,如果仅是下落不明满2年未满4年,只能宣告失踪而不能宣告死亡。但是如果公民下落不明是意外事故造成的,那么即使只满2年也可以宣告失踪,还可以宣告死亡。
此外,在意外事故中,公民下落不明,如果经有关专家鉴定不可能生还的,宣告死亡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也就是说,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公民下落不明而且经有关专家鉴定不可能生还,那么即使未经过2年也可以宣告死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8-01
楼上说的都不怎么正确,如果同时满足宣告失踪和死亡的条件,那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由申请人选择,申请人申请失踪的法院按失踪处理,申请人申请死亡按死亡处理,主要取决于申请人,法院不能自行宣告失踪或死亡。意外事件就是超出人预想,无法预料,不能有自身意识左右的事件,比如地震,海啸等!
第3个回答 2006-07-28
下落不明满2年,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但在意外事件中失踪满2年的,可以申请宣告死亡。民法上的意外事件是指当事人遭遇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客观事件。
第4个回答 2006-07-28
一般地说,下落不明两年只能宣告失踪.意外事件是指突发事件,比如说,地震,空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