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在试用期期间我提出离职,扣我工资合理吗?

如题所述

由于是在试用期间,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不适应,是可以提前解除的。但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天届满即可。
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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