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房东签的期限为一年,每月房租450,都按时上交房费,但是新找了工作,离租房子这很远。我提前一个月跟她商量是否可以不住了,提前退租。 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可以不住了。在和房东签的合同中条款也没有说“在租凭期间,中途不可以退租的,也没有提到任何的赔偿。到刚好退房的时候,房东却说违约了,是1年的合同期限,时间没到就不住了。要求我赔偿1年房租的20% ,房东这样的要求赔偿是否合法。
很急!请消息告知!!
但是允许了我可以不住了。现在又说违约了的。我还要赔偿吗?
追答这个在于双方协商 ,你没有到合同期 ,【已经签订期限为一年 ,如果房东提前解除合约 ,那就是他违约 ,也会赔偿给你一个月租金】 现在你没到期肯定是违约了 ,由于你的违反约定 ,他会有损失 ,比如说 ,可能不会马上就出租了 ,房子这几天在空闲 ,而这种损失是由于你的忽然退房造成的 ,要求你赔偿一点损失,也是属于情理之中 ,但是 不能过多 ,一般以一个月租金为限 ,如果他同意你帮他出租 ,不收违约金了 ,这也是一种方法 。好好商量 ,起码能少收一点 。没有那么明确的法律 法规 ,事在人为 ,有的人谈的好 可能就不要了 。这些都是指一般 民间约定俗成 ,关键还是要你从房东那里 ,把违约金 大幅度割下来 ,我说可以不用收了 ,可房东未必同意 。
他同意了我不住,并且合同又没有写明中途退租要赔偿。
追答违约责任这个东西不是说没写就没有,而是合同如果写明就按合同办,合同没写明按合同法办,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最高30%。房东同意你不住,是附条件的同意解除合同,条件就是1年房租的20%。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你们的答案不一样,究竟哪个是正确的。可不可以给我个有法律效益的答案。谢谢了。我急着需要这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