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大概内容如下:1、约定合同租期为5年;2、房屋租金最少为每年3万元,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浮动,并按年交纳;3、租期内,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优先给我方承租;4、如果有一方违约则按照租金的30%赔偿违约金。
现在情形为:我方已租该门面快一年,在搬进该门面前进行过装修,并且现在已有一定的用户群体,现在有某银行要求承租房东的房子,年租金为15万元每年(银行要租的是两层,原来我们只要一层中的两个门面),所以房东想把房子收回并转给银行,如果我们要租也可以,但是要求房租为15万,我方不同意,如果要求房东赔偿,除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外(由于违约金金额是根据房租金额计算,在未明确每年房屋租金的情况下,根据什么来计算?),还可以从其他哪些方面要求?
谢谢!
由于约定租期为5年,截止目前还有4年租期,赔偿违约金的时候只计算一年的还是剩余4年的都要计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