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6年6月9号进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工作至今。一个月前已书面通知公司辞职,但现在公司看我是老员工不肯放人!06年7月份签定合同一年,07年7月续签一年到08年7月,合同一直都是只要公司那有一份,我却没有合同书。后来已有辞职念头所以到现在没签,我认为这段时间算是没签合同。但公司把我之前签的合同拿出来,不知道怎么找出一条说是不续签等于默认续签。之前没怎么看。合同上还有一条辞职需提前90天书面通知。还有我工作2年多,公司从未给我买过社保。公司忙的时候要求加班共12个小时工作时,没周末假日。而且没加班工资。工资经常拖欠。公司有很多对身体有害物质。所以想辞职立即就走。公司那边很难商量,我说不放我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可公司威胁我说,他们这么大公司不怕我,说他们有律师能把我拖半年走不了,说什么他不出庭之内的。这家公司是私营企业。因至今还有11月,12月工资未发。我该怎么办才能立即走人?如果我请律师帮我的话,需要话多少钱?胜诉几率大不大?胜诉我能要回大概多少的个人利益报酬? 辞职书已交一个月,11月24号的,但辞职书在公司那里,我该怎么证明我已提前30天书面辞职?别的还需要哪些证据?我目的很坚决,只想立即结工资走人。我还有别的急事这几天要做!
求高人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