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与一家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当时看房时没察觉到该房存在异味,可能因其敞开窗户,短时间内难以察觉到。入住后发觉房间内持续有特殊气味,估计是装修时间不长,房屋残留石灰水或者隔墙的劣质涂料气味所致。这种特殊气味让我感觉很难忍受,有种窒息的感觉,连续几晚无法正常睡眠,并一定程度上损害本人健康。
随后我与该公司交涉要求退房、返回押金共计1150元,但此公司说只能换房,否则不退押金。第二天该公司又以无同等价位、无异味房间为由,不予替我换房。我于2008年11月22号退房,公司未返回押金,还收走当初签订的租房合同、收据等字面证据。(本人保留复印件等其他证据)
当初租房时,根本不曾想到该公司会以劣质房屋出租客户,认为这种行为太无道德、人性;此装修不合格房间会影响人正常休息,并且可能一定程度上伤害人体健康。
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当初给的押金?至少,我能否通过网络形式将这件事情和此公司行为宣扬出去,提醒其他租房者小心?
请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找律师?要付费吗?就怕打官司费用就超过这1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