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高手:乙私自无权处分了甲乙共同财产,并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如题所述

这个合同并非无效 属于效力待定
乙私自处理了甲乙的共同财产 属于无权代理 其效力取决于甲是否追认
如果甲追认或知道、应当知道乙的处理 则合同有效(属于无权代理中的表见代理或越权代理)
如果甲不追认 为保护善意第三人以及交易市场诚信 合同是有效的 也就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该财产
但是甲有权向乙请求赔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13
合同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2个回答  2013-02-13
无效,但是可以要乙赔偿,告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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