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2012年12月预提工资在2013年1月发放,实际应付工资数与预提数有差异怎么办?

比如:2012年12月预提工资50000元,到2013年1月冲销2012年12月预提工资50000元,按实际应付工资数53000元重新计提2012年12月工资并发放,这样就会有差异3000元,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怎么做账务处理?

可以记入当期损益,当金额不大时,不一定非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减清缴期利润就可以了。追问

谢谢你,能不能直接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追答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我没有看呢。如果里面没有规定,直接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应该没有问题,同时报表调整期初数。

追问

2013年将执行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准则中要求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用“未来适用法”,我不明白到底用哪种方法?

追答

哪就是说,不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帐务,对影响数记入当期。

追问

是的,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是要求不再用追溯调整法,要用“未来适用法”那我是记入当期损益呢还是直接记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呢?

追答

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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