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开始预提工资,去年的工资一直都是直接入管理费用,但12月的工资没有发,请问1月怎么做财务处理

如题所述

工资的正常做法:
1月预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月(或以后某个时间)发放1月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你说的去年的直接入管理费用,但12月未发,是否向上面一样做了一半?
需要看你12月工资有没有处理。如果没有处理,需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补提12月工资。(12月工资应该计在12年的12月管理费用中。追问

我们公司是隔月发放工资的,去年一直没有分开做工资这一块,发工资时就直接归管理费用一类,而且去年12月已经做了年结

追答

也就是说,12月份工资你没有入管理费用。
那么2013年1月,你需按上述分录做1月工资计提
同时,你要做12月工资计提,因涉及到跨年,又无法追溯修改上年账套(包括企业所得税已经申报缴纳了),所以只能用以下分录:
一、做工资费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借: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结转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三、工资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用此方法,你企业2012年损失了12月工资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权利。
如果你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那么可不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直接做在1月,但如此一来,2013年你将有13个月工资,2013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会被调整,需要看税务局是否认可你改变工资计提的做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19
1月份只需要做发放的分录即可。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第2个回答  2013-02-19
不知道1月份你计提的哪个月的,1月计提12月的,借:管理费用 代: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12月的,借:应付职工薪酬 代:现金
1月计提1月的,借:借:管理费用 代: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12月的,借:管理费用 代:现金追问

去年12月工资可以归入1月的管理费用吗,之后今年1月开始按照正常的每月计提可以吗

追答

可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以前年度的调整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追问

1月计提1月的,但去年12月没有做计提

追答

没计提12月的,直接进管理费用就行,借:管理费用代:现金

第3个回答  2013-02-19
预提时,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工资
结转成本时,借:成本科目 贷:管理费用
12月没有发也照样结转上年的成本科目和利润科目。
待发工资时,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第4个回答  2013-02-19
12月的工资没有发是不是没有做这比分录,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不做一笔分录,借:以前怒度损益调整 贷:现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