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的法律问题

本人在商业街租了一间店面,合同期将满,在合同期间本人重新装修过,现在本人是否有权要求补贴一些装修费,合同里有规定不能破坏原设施,如果在不能协商的情况下,本人强行拆除,是否违反合同!谢谢!

仅供参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规定,我认为如果你们的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就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要看你在装修之前是否经与房主协商同意的,如果是经过协商同意的,应当按照当时协商的意见处理。

如果在协商装修事宜时没有达成一致协议的,现在也可以协商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你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你本人不可强行拆除。

如果没有同房主协商或者经协商没有取得房主同意的,你无权向房主提出这一要求。相反,房主还有权要求你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如果在协商装修事宜时没有达成一致协议的,现在也可以协商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你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你本人不可强行拆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9-01
重新装修的问题首先要看你们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约定合同期满后装修物归房主,那你就没有权利要求装修费用,如果没有约定,装修实际上是对租赁物的添付,如无约定,添付物在合同期满应当予以拆除,如果不能拆除,是归属主物所有人即房主的,但是因为你的装修客观上使装修物增值了,你就可以要求补偿

合同没有约定,你可以将装修拆除,但是拆除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原结构,或者房屋的原状,否则你就要赔偿房主的损失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9-01
首先看你们的约定。如果没约定你们最好还是协商解决。你添加的东西如果可以拆卸,你可以把东西拿走。
承租人租赁房屋有不经出租人同意禁止舔附的义务,也就是说不经出租人同意你不能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善,增设。否则,出租人可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也可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第3个回答  2008-09-01
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协商解决。

对租房进行了装修的,一般如果房东确实受益了的,可以协商要求一定的补偿,但是房东不同意也没有办法,因为你的装修行为并没有事先得到房东的授权。

合同里有规定不能破坏原设施是指不能破坏装修前的设施,如果你的装修行为会破坏到装修前的设施的话,应当予以一定的赔偿。
第4个回答  2013-08-25
次承租人(就是你)与承租人(MM)的租赁合同期间不能超过承租人(MM)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期间,承租人无权处分不属于她的财产权利,即当她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她是不能单方面决定这个房屋的租赁权的,所以你有权利租住到MM与出租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而押金你也有权要求返还。这个再民法意见里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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