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后辞退员工

公司从2014年2月就开始财务紧张拖欠员工工资,到6月8号以员工工作不积极不能胜任职位为由辞退了公司7名员工,然后让我们填了离职登记表,但是迟迟不归还我们被欠工资,公司领导以公司没钱为理由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而且公司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拿到应得的工资。求解答!!!

你好,我给你提供以下建议:
首先,公司以员工工作不积极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不合法就有待商榷。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需要先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另外,公司说你们工作不积极,不能胜任工作,有没有充足证据,如果没有,也是不行的。
第二、拖欠你们的工资,很明显是违法的,只要你有证据,就可以通过仲裁要回来。
第三、公司没有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你们正式上班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知道满一年。

综上所述,根据你这种情况,我建议你首先收集好证据,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公司让你们填离职登记表,这个表盖了公司的章以后,你们一定要留存,这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另外,你们的工作证、银行发工资的记录、工作服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然后,你们再去申请仲裁,起码可以主张以下几项: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补齐拖欠工资,并交纳拖欠工资罚款
3、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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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26
你好,应当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并投诉辞情况。
第2个回答  2014-06-26
可以去当地的劳务部门进行反应的。
第3个回答  2014-06-26
去劳动局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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