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定B公司的性质。如果B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则员工虽然在A公司上班,实际上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A公司只是用工单位。一旦出现工伤,由B公司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兑付工伤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兑付之外的工伤待遇如陪护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原则上由B公司承担,A公司可负连带责任。
如果B公司不是劳务派遣单位,则员工在A公司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A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费用均由A公司承担。
关键是要看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是哪方。
追问感谢解答!员工为B公司内退人员,目前在A公司上班。A、B无劳动派遣关系,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但是目前社会保险账户具有唯一性,若要保障员工和A、B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者说权责规范化,那应该是怎样处理比较适合?
追答在现行制度下,没有好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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