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3年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但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而且在19年左右,旧公司注销。又从新开了2家新公司,其中一家法人是原公司老板,一家法人是老板的闺女,2家新公司的地址和联系电话都是沿用的之前老公司的地址和电话。之后的工资就一直没有稳定开过,都是通过私人转账或者其他支付方式,很少用公司对公账号直接转款,更是有时候工资直接发到我身边亲戚的卡里。大部分也不明确标注是否属于工资。现在想离职,但是被克扣了工资,也拿不到任何的失业补助,去咨询了一下,说是他这样就是为了规避我离职时候的风险,这样我就很难取证,提起劳动诉讼。目前手里只有一些微信聊天记录和截图,这个公司是20年才开始使用钉钉打卡系统的,系统是安装绑定在我手机里,之前都是不打卡的。现在不知道我手里的资料是不是能够证明我在公司任职多年?是不是能够申请劳动诉讼成功?或者我还该准备点什么其他类型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