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企已工作一年,1年的实习期现在过了1个月,前两天被告之不予转正,理由是工作不积极,实习期要延期。我在公司工作的这一年中,积极参加公司的活动,工作中交代的任务也认真完成,工作不积极的理由实在是说不过去,我真的觉得很冤。刚进公司的时候有一份实习计划,但在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单位并没有按照计划安排我轮岗,现在又说我实习脱节,不予转正,如果说真的脱节,也是公司没有尽到培养员工的责任,这个错误为什么要我来承担,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我的利益,我真的很失望也很着急,希望大家能帮帮我
劳动合同是5年的,在进公司的时候就已签,实习期1年,1年后通过考核答辩,进行转正定级,但现在他不给我转正的理由我真的接受不了,因为1年来也吃了不少苦,都坚持过来了,但没想到是这种结果,因为不给转正,答辩也不能参加,真的是悲愤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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