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招聘了一位满60岁的老人当门卫,包吃住1500/月,现在他工作期限为3个月零14天,现在公司想让他走,他提出来要端午、五一、清明时期的节假日补贴(放假时他没有一天24小时呆在公司),而且他还提出要根据劳动法每天只工作8小时超过的他要求加班补补贴,请问我们公司不给这些补贴算违法吗?因为之前招聘时就说好的拿固定工资1500元,没有和他签合同。 请懂法律的人帮帮看看,叙述有点杂乱,看不懂可以问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