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以上人员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公司聘用60岁以上人员看门,公司项目结束,辞退该人员。
该人员在公司工作共四年,辞退时,他提出补偿其四个月工资是否合理合法?

关键是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调整这两个关系的法律不同。以目前描述来看应该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所以该员工提出四个月工资赔偿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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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08
这个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来执行的
第2个回答  2017-11-08
这个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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