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不幸去世了,我是我父亲的独子,但我母亲有过两次婚姻,我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这20多年,他一直在外地生活,我一直在我父母身边,父亲在世的时候,父亲单位分了一套房子,母亲单位分了一套房子,然后,母亲的房子卖了,又给我添了不少钱,买了新房,房本写的是我的名字。我想问,因为这套房子是母亲卖她单位分的房子后才给我买的,虽然房本上写的是我名字,这套房子和我哥哥有关系吗?我哥哥有权力索要我的这套房子的份额吗?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2009年,我父亲单位分的那套房子卖了,为了改善生活品质,添钱买了一套大三居的商品房,房本名字写的是我母亲的,但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吧,也就是说,虽然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但仍然有我父亲的一半。今年我父亲突发心脏病去世,这套大三居的产权应该怎么分?是完全属于我母亲?还是,我父亲的那一半属于我,我母亲的那一半的一半也属于我?我哥哥只能继承我母亲一半的一半?
第三,如果我哥哥,以后去法院告我,法院应该怎么判?
我真是不想算计,可是我和我哥哥确实没有多少感情,况且我们一直都不生活在一起,这些东西,都是我父母,但主要是我父亲奋斗得到的,我父亲生前也不希望把他奋斗得来的留给我哥哥,我母亲也是主要偏向我的,但她现在也很为难,而且,我哥哥和嫂子在我父亲去世后,表现的很殷勤。10多年都不看我妈妈,现在都想来看,还想住在我母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