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厂了,我不想跟过去,但是我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钱给我?

如题所述

你不要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更换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公司有责任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04
你所说的情况属于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这种情况下,你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请辞,但是你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更拿不到损害赔偿金了。
第2个回答  2012-04-04
你当老板是傻子啊,知道什么叫无奸不商么?你老板肯定以你不听从公司调动为由不再支付你薪水,然后你就自己辞职··!就算你不辞职,也会找别的法子逼着你辞职。除非你跟过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