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后公司还连续发了两个月工资,是否自己应得的。

在一家公司做1年半以上,公司仅买社保和医保,满一年半后,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公司无过错),公司同意,所有离职手续(工作,财物交接已清)也已办理,还有半个月工资未结清(说下个月给),离开之前社保也已到社保局办理转移证明。
回来后连续三个月,卡上第一个月发了未结清工资;但第二个月又发了原来上班时的工资金额(扣除个人交社保和医保费用后的金额);第三个月发的和第二个月一样。
请问后面这两个月是我该得的,还是公司弄错的,该怎么弄,还有现在急钱用~~想动又怕~

第1个回答  2012-10-29
公司仅买社保和医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如果公司已经给你交了社保,而且又是你主动提出辞职的,不应该有经济补偿金吧!
当然你可以打电话问我公司的财务室,问问这个是啥情况?如果真是公司搞错了,你这个属于不当得利,有返还的义务的,如果数额较大,公司催你归还,你拒不返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如果是公司给你的补偿,那就是合法所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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