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社保,拖欠三个月工资,我递上辞职报告后就回家等交接,工资至今未给

由于单位一直招不到人,我无法交接,公司也就不给钱,我该怎么办?在无合同、无社保、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立即辞职不干?我必须等到交接后才能拿到钱吗?我应该怎么做?情高人指点

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关键一点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16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3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第2个回答  2012-11-14
像你的情况,完全可以先给单位写份情况反映,就说工资应当按时发放,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保险,顺便把法条附上,给双方一个缓和的余地。
如果不行,就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你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3个回答  2012-11-14
你虽未与公司签订合同,但你与公司之间合同关系实际存在。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可行使以下权利:
第一、你可以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实际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你可以要求公司按月赔偿双倍工资。《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14
可以辞职不干,然后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以及要求他们为你补缴保险,不用等到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