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问题很乱,大体就是姥姥和姥爷有病,5个儿女没有人拿钱给老人看病,只有妈妈把所有的积蓄全部拿出来,后来姥姥先走了,因为还有外债,姥爷立了遗嘱把唯一的一套房子给了妈妈,让妈妈把一切的外债都还掉,后来姥爷没了,其他人还想觊觎房子。我想问下房子要是更名还用其他儿女确认放弃继承吗?请懂法律的人明示,给些意见,先谢过了。可以发email给我 782575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