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问题。遗嘱上的继承人想把房产证更名,需要通过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吗?是走法律程序立的遗嘱。

家里的问题很乱,大体就是姥姥和姥爷有病,5个儿女没有人拿钱给老人看病,只有妈妈把所有的积蓄全部拿出来,后来姥姥先走了,因为还有外债,姥爷立了遗嘱把唯一的一套房子给了妈妈,让妈妈把一切的外债都还掉,后来姥爷没了,其他人还想觊觎房子。我想问下房子要是更名还用其他儿女确认放弃继承吗?请懂法律的人明示,给些意见,先谢过了。可以发email给我 78257510@qq.com

如果想把房产证更名,应该用其他儿女确认放弃继承才可以。
因为该房子应该是你姥姥和你姥爷的共同财产,他俩一人一半,在你姥姥走的时候并没有把她的那一半财产进行分配,所以你姥姥的那一半财产应当由你的姥爷和她的5个儿女继承,你姥爷的遗嘱只是把属于他的那份财产让你妈妈继承了,因此你妈妈并没有拥有整个房屋,若想过户得需要其他儿女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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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2
放心,只要是走法律程序的遗嘱,就不需要其他儿女再去做放弃遗产公证了。
第2个回答  2012-06-12
此种情形属于遗嘱继承,只要被继承人是在意识清醒的情形下订立的那么就是合法\真实的,受法律保护.优于法定继承.你的母亲有权继承你姥爷的财产。对于你姥爷死亡后所负的债务问题,法律规定是限定继承,即有多少财产承担多少债务,还不完的你姥爷也没什么财产可用于还债的就不用再偿还了。
第3个回答  2012-06-12
有遗嘱的话,要去法院起诉或者去公证部门办理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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