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父亲母亲及本人三人名字,父过世时祖父建在,当时未处理,2年后祖父亦过世,父和祖父均未留遗嘱,现想变动房产,房产证上还有父亲的名字需要更名才能买卖,房产交易中心让我去公证处做遗产公证,但是咨询了公证处,说由于父亲先过世,并且未留遗嘱,所以祖父,母,我三人都有继承权,由于祖父在世时未分割,现在祖父过世发生转继承,所以需要我父亲的9位兄弟姐妹到公证处表示放弃继承权才可以把父亲名字转成我和母亲的
请问
1,如果父亲的兄弟姐妹都不配合(不配合去公证处,也不接受遗产分割)或者有些人年事已高无法去配合完成公证怎么办
2,如果父亲的兄弟姐妹有过世的,是否还要发生转继承,还要找他们的子女去公证?
3,如果他们不配合,可否打析产官司,解决房产证上名字的问题
未留遗嘱房产证更名继承权问题
回答你的提问;
一、你现在要公证的是对你父亲遗产的继承权问题;
1,你父亲没有遗嘱、遗赠的按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人有你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具体继承方法,先分割共有各1/3,其中的1/3为继承人可继承的遗产;
三、致于你祖父的遗产,是二个继承法律关系;不是同一案件。公证处的解答是错误的。
公民死亡不是没有财产权利的,如著作权人死亡仍然可以到财产权利。
四,析产,对于不动产物权的共有人,是不能将其化分开的,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综上所述,建议以继承你父母遗产,进行公证继承,也可起诉到人民法院。
追问我现在要更名,房产交易中心让我去公证,公证处就是这么给我解释,要我找姑姑叔叔们一起来公证,不然不给公证,如果公证处的解释是错误的,我总不能和公证处去打官司吧
追答那也要找他们领导,不能错误适用法律?
你问他们是不是二个继承法律关系?
如果人家不理你怎么着,不签放弃协议,也不要钱,怎么办?
另外,本来是我父亲的房产,我叔叔伯伯姑姑没出过一分财没出过一分力,现在变成还要去求叔叔伯伯姑姑们放弃,才能获得原来应该获得的权利,不觉得荒唐吗
我不是怕赔钱,因为1/3*1/3*1/9本来也没多少,可是那么多叔叔伯伯姑姑要去协商,并且70%都远在天南海北,哪有那么多时间精力,还好没有出国的,不然要哭死了
1 你父亲的财产你爷爷是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这其中的财产只限于你父亲个人财产部分。然后,你爷爷去世后,其他子女是可以继承你爷爷的财产的,而你爷爷的这部分财产里,就包括继承你父亲的继承所得财产。
2 如果其他人不要钱、也不签协议,那么可以采集能证明对方放弃财产的证据。
3 咨询房管所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否采纳他人的弃权声明,不然,一一到齐公正也存在不妥。
房管所是不管这事的
房产更名是要找房产交易中心,然后交易中心说要么本人到场,本人死亡的要去公证处做遗产公证
公证处又说这个公证要做,要证明你父亲只有你和母亲2个继承人,要么你祖父来签字放弃份额,你祖父过了又没有遗嘱,就要你祖父的所有继承人来公证处签字放弃份额,注意是要到场,而不是你取得证据就可以
那就只有上诉了,交易中心这样做也是程序问题,也是为了预防个人处理财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