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房产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他去世后未立遗嘱,我能继承房子或过户给我孙子吗?

如题所述

都可以。

1、你继承是法定继承,无需支付任何税费。

2、如果过户给你孙子,那么你的放弃继承,而且如果你又儿子或者女儿也须放弃继承才可以,顺利过户给你孙子,而且不需要缴税费。当然你可以赠与你孙子,但是这样的话,需要交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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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12
可以继承但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不可以过户给他人,房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有一半属于你享有的共同财产,另一半为遗产,应当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其他继承人明确放弃的除外)。因此,如果有其他继承人存在,房屋属于共有财产,过户应当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你享有的份额除外)。
第2个回答  2007-07-12
尽管房产证上只有你丈夫的名字,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先分割一半作为你自己财产。剩下的一半如果你有其他的子女,由你和你的子女按平均份额继承,你孙子不能继承,除非你孙子的父亲早于你老公死亡,你孙在才可以代位继承他父亲的份额。
你要把你的那一份赠与孙子可以,但是如果你的其他子女不同意赠与,你得补偿他们的份额。
第3个回答  2007-07-17
具体是可以的。但要看是否有其他继承人.如果其他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的话,是可以过户到你头上或者你孙子头上的。具体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如有需要可以上我的百度空间看看
第4个回答  2007-07-12
你可以继承,但,是否能够过户,还要看有没有其他继承认人,他们的态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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