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上班换调休的问题

今年的中秋节和国庆节马上就到了,我们公司是做六休一的,节假日需要安排人值班,问题就来了。中秋节和国庆节一共4天,这4天是法定假日,上班的话应该给予300%的工资吧,但是公司安排我们这4天正常上班,节后1天算2天的调休,工资按正常上班算,不知道这样安排是否合法???
我想问下,有提成之类的工作,是否没有三倍工资的这种说法呢??

你好
1.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在法定假日安排工作,应当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也就是4天的法定假日安排你们工作,要多支付8倍的日工资给你们。这是针对劳动者在正常的法定假日期间上班而又没有补休的情况。
2.虽然公司已经在节后安排了调休,但是由于法定假日是法定传统节假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年一度的家人团聚之日,一旦这样的假日被占用,难以弥补的是人们的心理预期,所以法律才规定在法定假日劳动给予劳动者高工资,因为我认为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向你们多支付8天的日工资(即4天的法定假日)就会违法,因为在法定日要求劳动者工作本身是不违法的。

参见法条: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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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0
不合法,应当发放300%的工资,
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包括值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因为,法定休假日对于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它影响了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方法无法弥补的。追问

感谢各位,周四我问了HR,他让我问部门经理,经理解释说 售前客服属于销售性质有提成,没有3倍工资的说法,只能选择2倍工资或者补休两天,不知道这个是否合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1】9月30日是端午节,是法定假日。
【2】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假日,上述共休4天。
【3】公司让节日加班人员,节后1天算2天调休,是不对的。
【4】按法定假日发加班费300%,应该节后休3日,顶替1天节日加班。
【5】如果和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去申请劳动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9-19
肯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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