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十几年前去世了,外婆两年前去世了他们留下一套老房现在老房要被征用,请问我妈妈还有继承权吗?

我妈妈他们有3姐弟,几年前两个舅舅他们自己就分了家一人一半我妈妈也不知道,而且外婆们的老房是好几十年的老房当时没有什么房产证之类的也不知道现在舅舅他们有没有改动过,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妈妈她还有继承权吗?她还可以拿回属于她的那一份吗?

可以继承。出嫁的女儿有权分得父母的遗产。在某些地方的农村,人们的观点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认为已经出嫁了女儿是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种看法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当然,《继承法》也规定了,如果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男女平等。

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法律规定,出嫁的女儿也有继承权。法律依据如下: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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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4
可以的。可以依法继承。《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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