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有4个孩子,按理4个孩子平分,但遗书写给了他孙子。不知是不是应该这样分:这房子外婆和外公一人一半,而外婆的那半份已继承给了她孙子,外公的那半份再继承给4个孩子,还是说外公的那份里面还有我外婆的那一份在,要平分5份? 这个比较纠结呀!哪位高人能解答法律是怎么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