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签合同和保险告他们!他们用公司没有登记备案的备用章给我开了个离职证明!(这个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开庭后因我的证据都是复印件,所以全部都被驳回了,剩下个有印章的离职证明,公司却提出对离职证明进行鉴定(因为他们自己知道用的是假的印章盖的,而我却再也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我们的劳动关系了,我的证据之前都被驳回了)
今天进行了印章采样,公司拿出工商局备案的那个印章进行采样!!我发现离职证明上的盖章和工商备案的那个确实不同!!
(他们还说会告我私刻印章,而且我还要支付鉴定费用)
我已经没有其他的证据了,现在我应该怎么做?还要不要继续下去?请大家帮忙! 我该 怎么办
我们都是小公司没有签合同的。。。还有,如果这次我败诉了,到时再上诉,让一个离职的同事给我作证,可以的吗?
举证责任倒置”。
完全没效哦。
我找了那么多的证据,公司一句话就驳回了。说是没有这个人,然后也没有提供其他任何的证据了。 现在举证期也已过了。
我应该怎么办
找你的工友做证人,没有基本证据,“举证责任倒置”就是一句空话,基本证据至少是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