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违反法定程序而决定撤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受约束,

不理解这句话?

该条主要是指:《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但如果属于你题目所提出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违反法定程序而决定撤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则不受上述条款约束,即:这种情况下,被申请人(原行政机关)能够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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