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1月7日进入公司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定三年合同,如果我在11年1月7日之后辞职的话,那到时候是否能够拿到10年的年终奖?因为我合同期未满,是否需要付违约金?
能不能主张年终奖,关键在于对于年终奖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在录用通知、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等书面文件中约定了将年终奖作为工资发放,那么劳动者就有权索要未发放的年终奖;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特殊福利,不属于员工工资,那么,员工提前离职后索要年终奖一般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另外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扩展资料
企业设定年终奖的初衷有的是为了鼓励对企业高度忠诚的员工,有的是为了彰显企业文化,体现人文关怀,有的是为了调动员工下一年度的工作积极性,还有的是为了对员工已取得工作业绩的奖励。
将实现各种目的的奖励统一命名为年终奖显然过于程式化,不能准确体现奖励的性质和目的,针对不同性质的奖励而设定不同名称和定义的奖励才是企业的明智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