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合同是第一年签了1年,第二年是签了2年,现在公司让签半年

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合同是第一年签了1年,第二年是签了2年,现在公司让签半年,合不合法

合法。
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1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在公司已任职3年,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在2008年1月1日即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实施以前,你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仅与公司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故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第14条之规定。
综上分析,公司这次与你只签订半年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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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2
关键看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你已经签订了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前面的两次都是在2008.1.1后签订的,那么这次公司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前面两次只有一次是在2008.1.1后签订的,那么这次公司可以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合同期限的长短没有限制,双方协商确定,签订半年并不违法。
第2个回答  2010-12-02
合法吧!个人认为。因为国家规定要签合同但没规定签的时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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