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规定验资款登记注册完毕后,必须打到公司基本账户的。 你说的注册后就从验资户转到他们的账户了?这个本身就有问题。
可以做账:借:银行存款-验资户 贷:实收资本-股东
转出时做:借:其他应收款-某单位或某人 贷:银行存款-验资户,这里代理公司应该把转出的单据提供给你们,比如转到某个单位或某个人账户。
你们的股东应该投资的,他们没有出钱,公司应该做应收他们的投资款:借:其他应收款-股东姓名100万元,贷:其他应收款-某单位或某人(代理验资公司转出)。
上述仅供参考,为了避免将来工商查起来出问题,还是不要做的太清楚,直接做两笔账就可以: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同时:借:其他应收款-股东,贷:银行存款。
以后这种情况最好先考虑清楚,这样做实际是抽逃资金,或者注册资金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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