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当初注册时找的代理公司,然后由他们垫资,注资时通过私人账户刷卡进账,验资后,代理公司直接把资金撤到公司账户上面了,会计上只好做公司借款处理。原来法人只是公司员工,同时也是注册公司时名义出资99%的大股东。现在法人耍赖,声称当时的注册资金是他出的,说我们挪用公款,要告我们。请问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公司一直是亏损,账户上根本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