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伤者已报工伤,对方还能不能让我赔偿医疗费和护理依赖费用?

如题所述

当然可以。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以及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和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基于双重主体身份,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即劳动者有权获得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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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0
需要进行民事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已经申请工伤认定,不影响对方当事人向你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你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方在获得你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依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但其中的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三人交通肇事认定的工伤,工伤方面是不赔偿医疗方面的费用的,工伤职工只能向你主张赔偿。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

2012.12
十五、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采用何种赔偿模式?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2个回答  2020-01-10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受害人作为单位职员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同时还可以作为交通事故侵权受害人,向肇事司机主张侵权赔偿。但是在一些赔偿项目上,作为事故受害人是不能两边都获得赔偿的。例如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可以同时获赔的;而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员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不能获得双重赔偿,要按照受害人实际发生的受损费用获得一份赔偿。
第3个回答  2020-01-09
如果对方将自己的伤势按工伤处理,那就说明他没有报警,你只要适当的补偿一些钱就可以了,他没有起诉你的资格和理由。
第4个回答  2020-01-10
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就看你们那里是否支持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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